“哪吒”汽车商标争夺战,赢家赢在了哪里?
67.922亿元!超《星球大战7:原力觉醒》票房,登顶全球影史单一市场票房榜……截至2月7日21时,中国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创造了新纪录。
正当“哪吒”电影火得一塌糊涂之际,有关“哪吒”商标的一系列纠纷也浮出水面,其中的主要纠纷双方,是哪吒汽车(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哪吒电影出品方光线传媒旗下的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
商标争夺战已打响
前不久审结的商标纠纷案显示,此前,哪吒汽车提出,光线影业明知有哪吒汽车,仍申请了40241334号“魔童哪吒”注册商标,属恶意注册,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对“魔童哪吒”注册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裁定,哪吒汽车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成立,维持光线影业“魔童哪吒”注册商标维持有效。
耐人寻味的是,哪吒汽车于2023年提出的“魔小童”注册商标申请也曾受到光线影业的商标异议,最终被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此外,光线影业还对哪吒汽车提交的“哪吒大魔童”、“哪吒小魔童”等注册商标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局基本支持了光线影业提出的请求。
光线影业的动画电影“哪吒”系列上映之后,相关商标出现了一系列争议情况,但至今为止,光线影业的“哪吒”相关注册商标权皆得到了主管部门的保护。其中,《关于第66794886号“魔童闹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24]第0000036787号)显示,商标局决定,该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动画电影“哪吒”第一部《哪吒之魔童降世》(以下简称《哪吒1》)早在2019年7月26日起就在中国内地公映。而更早的一部“哪吒”动画影片,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完全手绘制作的《哪吒闹海》,于1979年5月19日在国内公映65分钟版。1980年,《哪吒闹海》成为第一部在戛纳参展的华语动画电影(105分钟版),这是中国第一部大型彩色宽银幕动画长片。此后,《哪吒闹海》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国产动画片”。
法理依据是什么
时至今日,引人好奇的是,主管部门为什么支持保护光线影业的注册商标权。
其实,光线影业早在《哪吒1》上映之初,就接受了律师的建议,火速申请了1818个“哪吒”相关的注册商标,并在《哪吒2》上映前,同样申请了多个相关的注册商标,如“魔童闹海”、“哪吒之魔童闹海”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谁占据优势。”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传智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据此,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人并不总是一个,以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如果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但不及时申请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得不到对该商标的专用权。
目前,可以查询到,哪吒汽车自2018年以来,申请了“哪吒汽车”、“悟空汽车”、“嫦娥汽车”等多个注册商标,至今很多都已经显示“商标无效”。
“其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但从理论上看,有几种情况会导致商标无效。”湖南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羽伦解释,一种情况是,在时间相近的情况下,申请同一商标过多会被商标局驳回。另根据有关法规,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与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标局将予以驳回。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还有就是驰名商标会给予跨类保护。”任传智表示,如果光线影业的“哪吒”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会给予跨类保护,其他经营者如果使用复制、摹仿、翻译驰名商标的标识,并且这种使用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可能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低其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其市场声誉,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商标侵权。尽管目前尚未有报道显示光线影业的“哪吒”商标是驰名商标,但实际已经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相信有关方面在裁判这类纠纷时也会依据事实来考虑相关因素。
商标是核心竞争力
据查询,目前,哪吒汽车拥有“哪吒L”、“哪吒X”等注册商标,国际分类为“运输工具”等。而光线影业申请的“哪吒”相关注册商标涉及的国际分类更为广泛。其中,其申请的“哪吒之魔童闹海”注册商标涵盖了教育娱乐、餐饮住宿、广告销售等多个领域。这一举措,为光线影业在不同商业领域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甚至有人想象,将来也未必不能像国外的一些影业公司那样,在影片成功之后,继续开拓同一商标的主题餐厅、主题游乐园等项目,而这些商业拓展都有赖于商标的合法保护。
由此可见,企业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广泛申请多类注册商标,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也为后续可能开展的周边商品开发、商业合作等打下坚实的基础,更能在遭遇一些商标纠纷时为自己提供依法保护。
不仅如此,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除了保护企业自身的商品或产品及相关权益外,还能为企业带来显著的效益。此前,某服装品牌就曾在自己的服装上使用哪吒影片动画形象,被光线影业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赔偿光线影业50万元。
“商标的价值不可估量,其不仅是品牌的象征,更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任传智认为,如今,从中国到世界,从汽车业到各个行业,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都日益受到高度重视,企业通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可以从中充分挖掘商业潜力,为企业带来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