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迎来车企诉讼第一案!谁是赢家?
在全球范围内,汽车行业企业之间的专利战正呈愈演愈烈之势。
近日,自今年6月1日“开张”以来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迎来了首例车企专利诉讼案,而且被告是知名车企特斯拉。10月4日,特斯拉表示将对此给予反击。
特斯拉成为被告
据悉,自6月UPC正式运行以来,特斯拉已经在UPC遇到了两起专利诉讼。原告都是芯片巨头安华高科技国际销售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高”),被告是特斯拉在德国的两家公司,即特斯拉德国、特斯拉勃兰登堡超级工厂。
今年6月6日,安华高与博通起诉特斯拉,称特斯拉侵犯其一件名为“车载电源监控和电源控制系统”的欧洲专利(专利号EP1612910 B1)。这是博通公司申请于2005年的专利,2011年获得欧洲专利局的批准,该专利旨在解决汽车电路的功率控制问题。随后,6月30日,安华高与博通再次起诉特斯拉侵犯其另一件名为“可编程混合型发射器”的欧洲专利(专利号EP1838002 B1)。这是博通公司于2006年申请的专利,并在2012年获得授权。该专利涉及可应用于汽车的射频RF的通用型技术。
对于被告特斯拉而言,该诉讼的潜在威胁是,一旦特斯拉如果被UPC裁定为侵犯博通专利,那么在已经加入UPC的欧洲17国,特斯拉汽车很有可能会面临销售禁令。
因此,10月4日,特斯拉展开了反击。特斯拉的两个被告实体分别针对第一起案件欧洲专利诉讼提出了撤销反诉请求,而对第二起诉讼案特斯拉尚未披露将采取何种措施。
法理依据何在
“所谓撤销反诉请求,是一种被告提出的辩护手段,主要是针对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可能存疑的情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传智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根据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诉讼规则》第25条第1款,对撤销反诉的规定是,如果辩护声明包括声称被侵权的专利无效的主张,则辩护声明应包括根据规则第42条针对专利所有人的撤销所述专利的反诉。撤销反诉应包括要求撤销专利的程度的说明;撤销的一个或多个理由,该理由应尽可能得到法律论据的支持,并在适当情况下对被告提出的索赔解释;对所依据事实的说明;所依据的证据,以及将提供支持的任何进一步证据的指示;指示被告将在临时程序期间寻求的任何命令;其对本协议第33(3)条和第37.4条规定的选择权的立场声明;反诉中提及的撤销文件清单,包括任何证人陈述,以及不需要翻译所有或部分此类文件的任何请求和/或根据规则262.2或规则262A提出的任何请求等。
据介绍,如果在UPC总部提起侵权诉讼,并提出撤销反诉,则侵权和有效性将一并处理。这样的好处是避免平行诉讼和权利要求的不同解释,目前多数欧洲司法管辖区都是此类处理方式。但是,如果侵权诉讼是在地方或地区分部提起,而撤销反诉是在同一分部提起,则该分部对此有自由裁量权,存在多种可能,一是可以提起侵权诉讼,也可以提起反诉要求撤销。这种情况需要配备一名具有技术资格的法官;二是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提交给总部,一并审理侵权和撤销;三是地方或地区分部可以将撤销反诉提交给总部,并根据情况暂停或继续进行侵权诉讼审理。其中,第三种情况与目前德国法院的“双轨制”审理模式相似,也就是对专利侵权和撤销程序有两个法院来审理。
目前,就此案的进展状况看,特斯拉涉及的专利诉讼案似乎是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
给行业的启示
该诉讼案之所以受到关注,不仅是因为被告是特斯拉,而且时间节点也很关键。
10月5日,是欧洲专利局(EPO)成立50周年,也是《欧洲专利公约》订立50周年纪念日。其中,欧洲专利局是欧洲统一专利的第一步,完成了专利申请端的布局;而UPC作为欧洲统一专利落地的支撑,在完善专利诉讼案审理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机制。
“从UPC的运行机制看,如果针对一项欧洲专利提出无效请求的话,有两个选择,既可以在欧洲专利局提出异议,也可以在UPC对专利提出撤销。这与美国目前的专利法律制度结构更为接近。”任传智表示,但是欧洲专利局与UPC对专利无效方面还是有些差异。其中,一是裁决生效的范围不同,欧洲专利局的无效结果是在欧洲39个成员国有效,而UPC的裁决结果只能在17个成员国有效。二是UPC比欧洲专利局在处理程序上更快。欧洲专利局的一审裁决一般在21个月内作出,而UPC的口审会在收到诉讼后的9个月进行,结果大约在一年以内作出。三是欧洲专利局无效宣告的成本相对更低,其公布的官方异议费用是840欧元(1欧元约合人民币7.73元),UPC撤销反诉上限费用约为2万欧元。
“这将主要带来两方面的启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顺德向记者表示,一方面,是随着UPC的审理程序更加高效,也会吸引更多的专利权人选择在UPC进行专利维权,近来已经有中国科技公司开始在UPC进行维权,如华为已经在UPC起诉美国Netgear公司侵犯其WiFi6专利权。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企业“走出去”不断加速和拓展,未来在UPC当原告和被告都有可能,因此,需要中国车企立足当下,未雨绸缪,切实筑牢专利的“防火墙”,才能在出海中决胜更大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