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刚: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助力汽车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也是汽车生产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组织起草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为汽车生产企业实现创新发展、自动驾驶商品化带来新机遇。
《通知》主要着眼于以下几方面:
一、《通知》是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自动驾驶从技术研究到产业化落地关键一步。近年来,我国在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测试示范取得突破,但是目前国内外自动驾驶技术标准尚待完善,自动驾驶商品化应用面临困难,《通知》的发布为未来自动驾驶商品化打开了试点通道。
二、《通知》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安全、有序发展的关键举措。《通知》从设计验证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测能力、用户告知机制等方面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试点要求,其中安全保障能力包括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风险与突发事件等要求。产品试点要求,提出明确的自动驾驶功能产品技术要求、过程保障要求,以及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实际道路测试等测试验证要求,筑牢智能网联汽车安全底线。
三、《通知》是践行管理创新,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的最积极、最稳妥的实施路径。《通知》提出了“城市主管部门+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的联合体试点创新模式,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条件,并为汽车生产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自动驾驶商品化发展环境。
四、《通知》是秉承开放、公平原则,充分考虑试点企业和产品需求、区域发展的实施指南。《通知》中对试点城市、试点汽车生产企业、试点产品、试点使用主体、试点方案及实施等提出了详尽可落地的要求,同时城市要求又充分考虑了区域的发展优势,试点产品充分考虑了设计运行范围,为符合要求的城市及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了商品化发展通道。
长安汽车将积极参与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准入试点工作,自2018年长安汽车发布智能化“北斗天枢”战略以来,已建成软件开发、软件缺陷管理、网络安全、功能安全四大体系能力,同时建成包括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实际道路测试等在内的综合测试评价能力,有效支撑智能驾驶技术研究和产品应用等业务开展。目前已具备高速路、停车场、部分城区等场景智能驾驶的开发能力和应用,并连续获得16项技术的首发量产。交通拥堵智能驾驶(TJP)系统完成了三支柱测试验证,获得国内首份有限条件自动驾驶ISO 26262 ASIL-D功能安全证书、国内首张带EE级别系统工程的ASPICE CL2级认证,软件体系成熟度达到CMMI 3级。长安汽车联合相关单位牵头制定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和《智能网联汽车术语和定义》2项国标,重点参与了《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40余项国标及团标,作为国际标准支撑工作组成员,参与和支持ISO 3450X自动驾驶场景系列标准编制,不断为技术标准制定输出实践经验。长安汽车已经做好了技术准备,加速智能化汽车转型升级,助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
本文作者:贺刚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化研究院总经理